粤大湾区办函〔2024〕52号
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前海管理局、南沙区委(南沙办)、河套发展署: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效应,根据《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案例遴选工作方案》,省大湾区办组织开展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第二批)遴选活动,在各地市、各部门报送案例的基础上,择优遴选出第二批16个典型案例(见附件),经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加强学习借鉴,围绕要素跨境流动、营商环境、民生融合、重大平台建设等重点领域,不断创新运用规则衔接新模式、新方法,以点带面、久久为功,扎实有序推进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
附件: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第二批)
广东省大湾区办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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