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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 时间:2023-09-22 09: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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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

  根据国家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我省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请各地严格按照项目方向、类型和条件切实加强项目谋划,积极开展储备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方向

  (一)污染治理方向

  1.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一是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二是推进焚烧处理能力建设,重点支持县区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三是开展既有焚烧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四是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五是加快建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六是探索开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试点。

  2.危废处置设施建设:一是补齐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缺口,支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二是对既有处置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三是开展部分种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试点。四是强化园区和产业基地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建设。

  3.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项目:对水土气污染实施综合系统一体化治理,在治理方案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治理项目予以支持。重点支持我省5个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建设,有效提升园区环境污染治理水平。支持园区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

  4.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一是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及更新改造,雨污分流改造。二是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及提标改造。三是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包括可再生水设施及管网建设,工业废水和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四是污水收集处理信息平台建设。五是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设施。六是黑臭水体治理。

  5.节水项目:一是重点行业节水改造。二是重点城市(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三是海水淡化、苦咸水、微咸水利用工程建设。四是矿井水利用工程建设。五是节水产业化项目。

  (二)节能减碳方向

  1.按照《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有关部署,支持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的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形成绿色低碳产业竞争新优势。

  2.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重点用能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园区综合能效提升项目。

  3.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一是支持尾矿(共伴生矿)、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二是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项目建设。三是支持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项目以及农林废弃物、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四是支持可降解塑料、可循环快递包装、“以竹代塑”产品生产、应用推广项目,以及废塑料回收利用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求

  围绕“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中资源环境类工程做好项目储备,严格项目前期工作,切实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城乡规划、用地审批、节能审查、环评批复等工作程序,计划新开工项目条件成熟,在建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完备,确保投资一经下达即可投入项目建设。

  请于10月8日前向我委(资环处)报送投资计划申报材料,包括:投资计划草案正式申报文件、资金申请报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导出)、备选项目汇总表(附件1)及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申报材料(PDF文件及Excel电子文档)发电子邮箱fgwzhc@gd.gov.cn。

  附件:1.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汇总表

  2.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9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昆,020-83133190;刘静贤,020-83133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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