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资环函〔2023〕45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精神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城管、水务主管部门,疾控中心: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全面巩固疫情防控重大成果 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2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要求并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落实,提前谋划部署具体工作,加快补齐城乡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短板弱项。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