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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安全监管处 时间:2023-03-21 12: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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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有关电力企业:

  现将《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3〕19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水电站大坝作为能源基础设施,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行动方案》部署,健全大坝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堵塞管理漏洞,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大坝本质安全水平。

  二、加强排查整治,落实闭环管理。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行动方案》明确的8个方面、38项要求,深入排查大坝安全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加强闭环管理,全面整治风险隐患。构成较大及以上隐患的,要立即报告南方能源监管局、大坝中心、省能源局以及有管辖权的地方政府防汛指挥机构。

  三、做好工作情况报送。2023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0日前,各有关地市电力安全管理部门、省能源集团、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向我局报送工作总结。

广东省能源局

2023年3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戴光奋,020-83138749;邮箱:nyjaqc@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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