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资〔2022〕241号
汕头、佛山、梅州、江门、茂名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2〕399号)要求,经研究,现将广东省保障性安居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分解下达给你们,请于收到补助资金的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汇报。此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请抓紧转下达至项目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工作责任
请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和监管工作,督促项目单位落实投资计划执行主体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落实投资计划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调减并影响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规模的,应及时上报进行调整。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包干到人,统筹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本批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以投资补助方式支持项目建设。请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足额及时落实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指导项目单位制定具体实施计划,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履行各项建设手续,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确保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三、加强计划执行按月调度
请组织项目单位按要求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互联网地址:http://kpp.ndrc.gov.cn;政务外网地址:http://kpp.cegn.cn)于每月6日前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严格做好数据审核工作,确保调度工作质量。同时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在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平台录入小区信息和项目信息,并每月报送《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计调度制度》规定的相关表格。
四、确保完成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具体项目绩效目标详见绩效目标表(附后)。请加强组织实施,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对执行情况较好的地区,将在安排中央预算投资时予以重点倾斜;对项目未能及时开工、计划执行缓慢的地区,将收回已安排投资,调减后续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额度,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
附件:1.广东省2022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保障性安居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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