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广州、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有关电力企业:
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22年度电力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2〕16号)转发你们,请抓住以下要点一并贯彻执行。
一、电力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措施,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优化施工作业方案,切实把管控措施落实到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
二、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参建单位评估工程安全生产情况,严格开复工条件审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再教育、再培训,督促参建单位合理安排工期。
三、各市电力管理部门要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开复工情况排查梳理工作,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22年度电力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2〕16号)
广东省能源局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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