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财金函〔2022〕284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我委组织对2020年底前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进行了年检,现公布第三批年检结果:
一、广东广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年检合格。
二、取消以下3家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予受理其重新备案申请。
1.佛山南海区东方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佛山市东方禅控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珠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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