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提升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评估和合规性审查(以下简称“评估审查”)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更好促进价格指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1年第4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价格指数行为评估和合规性审查操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