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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下达省直单位“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强度目标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新能源和节能处 时间:2021-10-18 11: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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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和《国管局关于下达“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指标的通知》(国管节能〔2021〕281号)精神,我们对省直单位“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强度目标按年度进行了分解,现下发执行。

  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强度目标为国家下达的约束性指标。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从2021年开始,节约能源资源强度目标完成情况将纳入省级机关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切实结合实际认真组织,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目标责任,积极开展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强化管理体系建设,完善保障机制,全面推进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如期完成我省的目标任务。

  附件:省直单位“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强度目标年度分解表                  

广东省能源局  

2021年10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延涛,020-83133012)


附件

省直单位“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强度目标年度分解表

指标

2021年目标值

2022年目标值

2023年目标值

2024年目标值

2025年目标值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指标

1%

2%

3%

4%

5%

人均综合能耗下降指标

1.2%

2.4%

3.6%

4.8%

6%

人均用水量下降指标

1.4%

2.8%

4.2%

5.6%

7%

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指标

1.4%

2.8%

4.2%

5.6%

7%

备注:上述目标值均以本单位2020年指标值为基数,年度目标值为累计下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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