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重点函〔2021〕373号
省有关单位,有关地市发展改革局(委):
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广东省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草案》,现将2021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第一批投资计划7015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广东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20〕301号)等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按计划完成前期工作任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禁将前期工作费用违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
二、转发下达
本批计划中的对下项目,请有关市发展改革部门在收文后5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至下一级发展改革部门或项目单位,抄送本级财政部门,报我委备案。本批计划中的省本级项目,请省有关单位主动与省财政厅衔接,切实做好有关预算资金用款申请工作。本批计划的所有项目均须按照支出进度不低于时序进度、严格完成支出计划的工作要求,将资金尽快拨付到用款单位,确保形成实际支出,避免财政资金长时间闲置和沉淀,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及时性和均衡性。
三、项目监管
前期工作经费用款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准确报送前期工作进度情况,确保前期工作按计划完成。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前期工作费用申报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及时掌握项目前期工作情况,重要进展或重大问题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我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前期工作进度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资金使用规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加快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促进前期工作科学开展,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各项目具体绩效目标由省财政厅另行下达。
请各项目单位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附件:2021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表(第一批)(汇总送省财政厅,分发各项目单位)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2月26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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