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合作函〔2021〕60号
广州、佛山、东莞、中山市人民政府,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省援疆前方指挥部:
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财政部印发了《对口支援新疆绩效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于2017年11月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对口支援新疆绩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粤发改对口﹝2017﹞723号)已不适应有关要求,从即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财政厅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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