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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有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2019年至2020年上半年垃圾处理量及相关电量的通知

信息来源:价格处 时间:2021-01-12 16: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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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价格函〔2021〕7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相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

  根据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粤价〔2012〕170号)及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理量核定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0〕1915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现公布我省有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2019年上半年、下半年及2020年上半年的垃圾处理量及折算的上网电量,详见附件。

  附件:1.我省垃圾焚烧发电企业2019年上半年垃圾处理量及相关电量情况表

        2.我省垃圾焚烧发电企业2019年下半年垃圾处理量及相关电量情况表

  3.我省垃圾焚烧发电企业2020年上半年垃圾处理量及相关电量情况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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