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基础函〔2020〕1889号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若干重大措施》(粤发〔2019〕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政策意见和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现将委托你委实施城际铁路深圳段项目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事项
委托你委实施城际铁路深圳段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批。
二、执行方式
由你委以代章方式依法办理委托事项,及时履行报备程序。
三、省级层面统筹谋划全省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建设
全省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建设由省级层面统筹谋划。为确保城际铁路网技术标准统一,做好城际铁路区域生产力布局、运输组织安排、跨市项目线站位方案协调等统筹工作,广东省内城际铁路(含深圳段项目)的可研审查工作仍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城际铁路初步设计审查工作按分工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组织。城际铁路项目建设和投资计划,纳入广东省铁路年度工作和投资计划统筹管理。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0年10月21日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