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贸易函〔2020〕1794号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晋煤天源化工有限公司、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国家化肥商业储备任务的通知》(发改经贸〔2020〕1358号)要求,现将国家化肥商业储备(春耕肥)承储任务表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发改经贸规〔2020〕1251号)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储备工作,并按照以下时间节点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一、请于10月9日前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报备储备年度启动时间、储备网点(地点、数量、品种、联系方式)、联合体承储协议等相关信息。
二、年度储备开始后,请于每月10日前,将储备动态情况报送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并抄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以及承贷银行。
三、请你们认真落实对各承储库点的管理责任,及时指导和督促各承储库点梳理保管好春耕肥的采购合同、出入库单据等原始凭证,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四、年度储备时间过半和结束后各10个工作日内,将储备业务报告报送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抄送财政部广东监管局。
附件:国家化肥商业储备(春耕肥)中标企业和承储任务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9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胡润楠,020-83133090;
邮箱:fgw_fwyfzc@gd.gov.cn;
广东省财政厅 陈天翔,020-8317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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