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资环函〔2020〕174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生态环境局:
为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完成各阶段目标任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20〕8号)和国家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广东省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2020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2020年版)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9月21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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