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资〔2020〕269号
汕头、东莞、湛江市发展改革局、粮食和储备局,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关于下达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0〕103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2020年投资计划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转发下达。请在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计划转下达至项目单位,并及时报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备案。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加快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中央预算内资金要专账专户、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同时,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大协调力度,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规范项目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经贸规〔2017〕1987号),督促项目单位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筹资方式和工期等依法依规组织项目建设,保证项目质量,确保项目按期完成。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确需调整投资计划的,须按程序报批。严格落实国家招标投标有关法律规定。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将竣工验收材料报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备案。
三、加强项目监管
(一)认真落实监管责任。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一落实项目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二)按时做好项目调度。本批计划的项目已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调度工作,于每月6日前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互联网地址:http://kpp.ndrc.gov.cn;政务外网地址:http://kpp.cegn.cn)填报项目截至上月底的最新进展情况;要认真审核项目信息数据,确保项目调度信息真实准确。对项目信息填报出现严重失误,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确保绩效目标实现。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通过扎实推进本批投资项目,逐步完善粮食仓储物流体系,稳步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调控能力,快速提高应急配送能力(绩效目标表附后)。请高度重视,切实把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管理作为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加强投资项目监管的重要手段,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四、按国家文件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储备局《关于下达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贸易〔2020〕562号)文件同步撤销。
附件:1.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分解计划下达表
2.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分发)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粮食和储备局
2020年7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发展改革委 胡润楠,020-83133090;
省粮食和储备局 白洁,020-83567009)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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