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贸易函〔2020〕562号
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关于下达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0〕46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投资计划下达你司,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在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计划转下达至项目单位,并及时报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备案。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项目日常监管责任,协调财政部门加快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中央预算内资金要专账专户、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二、请认真贯彻执行《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经贸规〔2017〕1987号),督促项目单位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筹资方式和工期等依法依规组织项目建设,保证项目质量,确保项目按期完成。项目完工后要及时将竣工验收材料报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备案。
三、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报告。
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以上,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必须招标,请转达项目单位按照执行。
五、项目纳入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项目单位于每月6日前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互联网地址:http://kpp.ndrc.gov.cn;政务外网地址:http://kpp.cegn.cn)、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gdtz.gov.cn),填报项目截至上月底的最新数据。
六、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9〕220号)以及《通知》要求,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通过落实项目投资建设,扎实推动我省粮食仓储物流体系逐步完善,安全保障调控能力稳步增强,应急配送能力快速提高(绩效目标表附后)。请高度重视,切实把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管理作为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加强投资项目监管的重要手段,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附件:1.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分解计划下达表
2.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粮食和储备局
2020年4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发展改革委 胡润楠,020-83133090;
省粮食和储备局 白洁,020-83567009)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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