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体改函〔2019〕389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2019〕1685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商务厅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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