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社会函〔2019〕327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学校:
为做好2020年教育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编报2020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9〕88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我省范围,主要根据《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用于支持义务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等方面项目建设。其中,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必须是纳入国家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十三五”发展工程规划的项目。
二、各地要认真遴选条件成熟(义务教育和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项目要求已完成招投标和已落实用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要求已完成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和地方资金落实的项目,确保中央投资计划下达后即可形成实物量。具体建设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和建设标准等相关要求。
三、各地要按照区域教育规划的要求和相关建设标准,严格审核项目建设规模,量力而行,并严格防范由申报项目引发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对于已经安排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不再列入此次支持范围(分年度下达项目除外)。同时确保上报项目与通过重大项目库上报的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数据衔接一致。
请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商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真组织开展项目遴选及申报工作,并按照国家要求逐级上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9年9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秦倩,020-83138649;邮箱:fgwxj@gd.gov.cn;
广东省教育厅 窦体阳,020-37627092;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庄秀娜,020-8318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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