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社会函〔2019〕318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民政局、残联:
为推进实施《“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19〕193号,下称《实施方案》),按时完成2020年社会服务兜底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工作,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编报社会服务兜底工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和残疾人服务体系)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计划建议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9〕855号)转发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社会服务兜底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实施方案》及其附件《“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二、各地要发挥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项目建设地方资金,认真遴选条件成熟(已开工)的项目,确保中央投资计划下达后即可形成实物量。具体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环境保护、节约土地、安全管理、节约能源等有关方面的规定。
三、各地申报项目要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要与当地人口、土地、环境、交通等实际状况相适宜,选址布局科学合理。严格防范由此增加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对于已安排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不再列入此次支持范围。同时,确保上报项目与重大项目库上报的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数据衔接一致。
请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商民政、残联部门认真组织开展项目遴选及申报工作,按国家申报要求逐级上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残联
2019年9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陈瑾,020-83133049,电子邮箱:fgw_shc@gd.gov.cn; 广东省民政厅 杨文超,020-83330472; 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黄力,020-8381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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