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资环函〔2019〕3204号
韶关市发展改革局:
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年度投资计划和项目调整的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程序要求,我委组织了调整备选项目遴选。遴选结果为将2018年下达“广州万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废旧轮胎循环利用项目”的170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调整使用于“韶关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综合循环利用之一电站、二电站改建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推进项目建设,进行设备、材料采购。
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
三、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
四、加强跟踪调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请按格式要求于每月7日前(至项目建成投产),向我委报送截至上月末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五、加强综合协调,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达产达效。
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联系方式: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电话:020-83133190 传真:020-83138699
电子邮箱:fgwzhc@gd.gov.cn。
附件:1.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调整计划
附件:2.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9月9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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