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资环函〔2019〕299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生态环境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78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按要求抓紧组织做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申报和初审工作,并于8月30日前将推荐函及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八份,电子版刻盘二份)寄送至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
2.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8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发展改革委 谢健标,83133164;
省生态环境厅 周雪峰,87531928)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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