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创新函〔2019〕751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18年(第25批)新认定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19〕3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指导新认定企业按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第3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大研发投入,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请通知本地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三、请及时将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有关情况报送我委(创新发展处)。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2月25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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