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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工本费

信息来源: 时间:2009-01-06 1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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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项目

审批机关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依据

备注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工本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50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发改价格[2003]477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3]477号

信息产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收取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工本费等收费的复函》(财综[2002]37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将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工本费等有关证书、标志工本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产业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向电信经营单位颁发业务经营许可证时,收取的工本费收费标准为:
    (一)信息产业部颁发《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每证150元;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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