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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省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信息来源:社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处 时间:2023-04-26 18: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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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投审〔2023〕19号

广东广播电视台:

  《广东广播电视台关于广东省省级应急广播系统(一期)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粤广视请示〔2022〕76号)、《关于应急广播项目相关事项的回函》(粤广视函〔2022〕132号)收悉。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加快推进我省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我省应急管理体系、适应公共安全形势、促进我省加强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同意广东省省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4-440100-32-02-171260)。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1号广东电视中心一期三楼。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改造广东电视三楼约600平方米(室内装修、空调通风、弱电、照明、给排水、消防和安防监控等系统改造);搭建省本级广播平台(虚拟化基础平台软硬件、网络安全系统、平台主体软硬件子系统及系统对接、应急广播平台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频率频道播出系统(广播播出系统适配改造、电视播出系统适配改造)、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系统(IPTV应急广播适配改造、融媒体平台应急广播适配改造、无线分平台改造、有线分平台扩容改造);购置应急广播大喇叭终端10个、手持应急广播终端10个、机顶盒终端20个、5G接收终端10个。建设工期为18个月。

  三、项目总投资3079万元,资金由省财政新增解决,有关资金列入你台部门预算。分两年安排,2023年安排2063万元、2024年安排1016万元。

  四、请你台根据工程招标投标核准意见(见附件),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

  五、根据粤府〔2022〕12号文第六条第(二)点有关规定,本项目总投资不足5000万元,同意由你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自行组织建设。

  六、请在项目建设以及运营管理中,按照资源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在项目前期、建设过程中以及项目运营管理期间落实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将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安全。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抓紧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等审批流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相关前置文件分别是: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9015号。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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