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广东省能源局 > 部门管理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综合处 时间:2024-01-19 19:15:03
字体: [大] [中] [小]

  2023年,广东省能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能源管理工作的全流程、各环节,助力法治广东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建设情况

  (一)加强学习提高站位,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结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五学联动”机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强调充分发挥法治对能源领域治理管理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持续推动能源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制定落实《广东省能源局2023年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提前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对局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开展年度评价检查,以查促改,提升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定期听取全局法治机关建设情况汇报。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将履行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终考核述职内容。

  (二)深化能源领域改革,提升普遍服务水平。

  1. 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改革。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涉企审批服务,简化新能源项目核准(备案)手续,推动微电网内网源荷储项目打包核准(备案)。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权限下放至市县级节能审查机关,加强对市县执法的指导和监督。二是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印发《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广东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办法》《广东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修订《广东省可再生能源交易规则》;推动广东电力现货市场由试运行转入正式运行,研究广东市场与南方区域市场衔接方案,衔接做好南方区域市场结算试运行。三是深化油气体制改革。持续推动LNG接收站公平开放,全年第三方自采通过各LNG接收站进口天然气资源。完善管网运行调度和天然气管输体系,推动穗莞干线、珠中江干线等工程建设,提升气电联动和区域间天然气互保互供水平。

  2.提升能源公共服务水平一是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我省公共充电桩保有量、充电电量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能力数量均居全国第一。二是不断提升“获得电力”水平。配合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联合印发《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推动不动产过户时水电气联动过户。三是加强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的通知》,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提出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十条措施,确保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用能、加强先进制造业用能保障、加强产业有序转移项目用能保障,提高节能审查办理效率,优化项目节能审查服务等。

  (三)健全能源法规体系,规范重大事项决策流程。

  1. 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根据工作需要和省人大立法工作计划,抓紧组织制定《广东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组织论证咨询,广泛听取意见,推动尽快出台,规范我省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依法依规编制印发《广东省能源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电力零售市场管理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等3份部门规范性文件。

  2.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编制公开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畴,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决策均经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重大规划、重大改革措施等事项均经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全年召开党组(扩大)会51次,局务会28次。二是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公开挂网等方式,主动向社会、有关单位和企业征求《城镇污水处理能源消耗限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能源消耗计算与限额》《棉印染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聚乙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标准政策方案意见,认真研究吸纳反馈意见,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四)提升能源领域执法效能,严格规范执法。

  1.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相关清单要求,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开展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依照合法性和规范性标准,评查局行政执法案卷,指导规范局行政执法和案卷归档工作。

  2. 扎实推进双随机监管。一是完善制度文件。制定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动态更新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库和人员库。二是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监管。为督促检查对象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合理利用能源,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抽取7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抽取22个项目开展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检查结果。对华能东莞燃机二期工程、广东电网珠西南外环配套500千伏线路工程和国家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双随机检查,督促项目依法合规建设。三是加强能源领域招标投标随机监管。对广东电网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西段工程、省能源集团惠来电厂5-6号机组工程、广东电网500千伏东莞西南部受电通道工程等6个项目招投标工作开展检查,推动构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

  3. 加强节能审查和节能监管。一是加大节能审查力度。进一步提升节能审查审批效率,在保证节能评审质量前提下尽可能压缩评审时间。全年共办理新建项目节能审查199个,新增能耗约2489万吨标准煤(等价值)。二是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节能监察。印发《2023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专项节能监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

  4. 加强能源安全生产监管。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建设。会同广东海事局研究起草《广东省海上风电项目安全监管办法(稿)》,拟提交省政府以行政规章印发实施,推动海上风电安全监管有法可依。研究起草《广东省能源安全生产信用监管实施办法(稿)》,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能源安全生产新型监管机制。印发《广东省能源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5+2”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制(修)订任务。制定《2023年全省能源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电力安全监管领域4个方面21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局能源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权力和责任清单(2023版),梳理形成覆盖能源全链条业务的75条权责事项。制定局2023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检查计划,对能源企业重点检查事项分季度作出安排。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作为贯穿全年能源安全监管工作的主线,结合老旧油气管道治理、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重要输电通道安全等专项行动,成立28个工作组,联合市县两级能源安全监管部门,出动372人次,对能源企业开展一线督导检查,督促企业闭环整改到位。

  (五)加强能源政务公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全面强化政务公开。完善局网页信息发布意识形态审查制度,规范网页建设,累计审核发布信息405条,积极做好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指导南方网改版上线“广东能源”专栏2.0,利用短视频、图文漫画等全媒体形式,围绕能源安全保障、绿色低碳转型、科技自立自强、体制机制创新、能源合作交流等重点方向,累计推送原创产品75件。全年依法依规办理20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到期办结率达100%。二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健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机制,积极将代表委员所提建议转化为可实施的政策措施。全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63件。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落实局咨询投诉事项办理工作办法,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如实记录投诉举报信息,勤打电话、真诚沟通、换位思考,推动矛盾化解。全年办理20件信访事项,到期办结率达100%。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法治氛围。

  一是积极开展提升法治思维培训。组织干部参加省发展改革委法律培训课程,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学者为全局干部讲授培训信访工作条例等。全局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学法考试,考试通过率达100%。二是统筹安排普法工作。制订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目标任务、普法内容和具体实施措施。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和2023年全省节能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社会节能降碳意识和能力。举办两期全省能源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培训班,积极开展全省能源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宣传活动,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安全意识氛围。

  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保障服务能源治理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全局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局法治工作力量仍然较为薄弱。

  二、2024年法治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继续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线,进一步提升做好法治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扎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能源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能源依法治理管理。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履行能源管理法定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制定出台政策文件,做好政策文件出台合规性审查,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依法保障能源供应安全,促进能源低碳转型,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加强能源安全监管,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我省能源高质量发展。

  (二)以落实年度法治建设任务为抓手,推进能源治理现代化。

  落实国家和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要求,制定局2024年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推动出台《广东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海上风电项目安全监管办法》,按要求修订或清理能源领域已不合实际的法规政策条款、文件,编制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法治政府建设检查,为全省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以建设高素质法治人才为依托,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列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每年组织开展学法考试和两期以上法治专题培训,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局公务员年度考核。加强法治工作力量,配齐配强法制工作干部。推动局党员干部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发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广东省能源局

2024年1月11日


相关附件: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