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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4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广东省能源局电力处 时间:2022-06-10 22: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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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令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大力发展换电模式,实现车电分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深度融合,近年来,我省制定了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财政资金补贴政策、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报装服务指引等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模式互补和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有关要求,结合广东实际,我省积极推进电动汽车换电模式创新应用相关工作。

  一、加强规划引领作用

  2021年12月,省印发了《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助力我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支撑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为核心,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按照智能高效的原则,推动电池通用化与换电设施规模化产业化,探索动力电池梯次利用。

  目前,省正在制定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分工方案和贯彻意见,进一步系统推动我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二、做好换电推广工作

  加快完善全省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布局换电站,提升公共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和补能效率。《规划》鼓励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合理配建换电站,提高补能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根据实际需求开展换电模式应用,鼓励在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港口、矿山等公共领域率先应用,促进换电模式商业化运营。通过换电站推广应用,提高车企、电池企业、换电运营商更新迭代换电技术的频次,探索完善换电标准,抢占换电技术高点,助力国家早日形成统一的换电标准,进而推动更多电动汽车参与换电,形成换电规模经济效益。

  三、发挥补贴激励作用

  省能源局会同省财政厅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资金,对建成投运、验收合格并接入“粤易充”平台的公共性质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给予建设补贴,2013—2021年共安排奖励资金11.83亿元,激励和引导社会主体投资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2022-2023年继续安排财政资金用于补贴换电设施建设。

  四、做好配套政策支持

  一是加强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动力电池、换电装备等技术创新,提升产品技术水平,保障质量和安全性能。二是各地市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统筹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安排,做好换电站用地指标保障和政策支持。四是进一步夯实“粤易充”平台功能,促进互联互通;加强换电模式车辆和电池的动态监测,进一步提高换电服务智能化水平。五是加强标准支撑体系建设,推动整车制造企业、电池企业、换电运营商及行业机构研究制定统一的换电技术和接口标准,提升换电模式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六是加强产业链全流程安全管控,包括电动汽车电池的设计、制造、采购、安装质量安全,换电设施的设计、制造、采购、安装、验收、运维等安全,换电场所的消防安全,配套供电设施安全等。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电动汽车换电补能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能源局

2022年6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德帅,020-8313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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