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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实行价格认定档案季度检查制度切实落实案卷质量评查工作

信息来源: 时间:2017-09-14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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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 严秋梨

    

    为落实省价格认定中心关于价格认定工作质量评查活动有关工作的部署,中山市发改局高度重视,迅速下发通知要求市镇两级价格认定机构(包括各镇区价格认定事权承接机构)进行价格认定案卷自查自纠自评,并结合全市价格认定档案季度检查制度进行价格认定案卷交叉检查。

    中山市发改局于2015年开始实行全市价格认定业务档案季度检查制度,组织市镇两级价格认定机构业务骨干组成检查小组,于每季度第一个上旬进行交叉检查,检查结束后及时召开总结座谈会,摆问题、找差距、定整改措施。市镇两级价格认定机构对价格认定案卷评查工作都予以高度重视,结合档案季度检查要求,严格对照《广东省价格认定案卷评查办法》的标准,于6月30日前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7月初成立了由市发改局价格认证中心及8家镇区价格认机构业务骨干组成的检查小组,开展2017年第二季度价格认定档案交叉检查和案卷质量评查活动

    为了保证全市价格认定案卷工作质量,市中心根据《广东省价格认定案卷评查办法》的要求,制定了价格认定结论书、复函等2份案卷样本,供各镇区参考,以提高工作效率并统一全市价格认定案卷。根据交叉检查结果显示,全市各价格认机构的价格认定案卷整理质量基本达到《广东省价格认定案卷评查办法》要求。在本次自查自纠评查活动过程中,各镇区认真逐条核对、查漏补缺,大大提高了价格认定案卷归档整理水平,同时也有效提升了价格认定人员的业务能力;在交叉检查过程中,不仅起到互相促进、互相提醒、互相学习的作用,还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价格认定操作,增强人员依法认定的意识,防范工作风险

通过这次档案季度交叉检查及案卷评查活动,清晰反映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镇区价格认定人员队伍不稳定,价格认定人手不足,造成价格认定工作质量不稳定,价格认定工作经验积累不足。下一步,将采取措施稳定镇区价格认定人员队伍,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价格认定人员业务技能,不断完善全市价格认定业务档案季度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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