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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改兼施 立废并举 努力推动我省价格认定工作迈上法治化轨道

信息来源: 时间:2017-03-03 16: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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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

    

根据国家中心统一部署,广东省价格认定系统严格按照法建设年活动的具体要求,结合本省实际,积极推进法治建设,成效显著。价格认定人员依法认定意识、岗位责任意识、风险防控意识明显增强,价格认定工作正迈上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    

一、开展价格认定法治化建设的主要做法

    20163月,我省召开各地级以上市中心主任会议,部署推动法治建设年活动,要求各级价格认定机构统一思想,把法治建设活动当作今年最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把学习、培训、评查、整章、建制作为规定动作,把提升工作质量,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带病”进入行政执法、司法程序作为最高目标,扎实推进价格认定法治化建设各项活动。

    (一)领导重视,法建设年活动开展迅速

    收到国家中心《关于开展价格认定工作法治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后,委副主任吴维保同志作出了“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做出成效”的重要批示。在全省学习贯彻价格认定业务培训班上,吴维保同志再次强调,“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所提出的全面增强依法认定意识、岗位责任意识、风险防控意识,以及全面达到价格认定行为符合客观公正、价格认定过程符合程序公正、价格认定结论符合实体公正的严格法治要求,不仅是法治建设年的活动目标,也是价格认定工作及其从业人员必须长期葆有的状态,是适用《价格认定规定》必须达到的目标效果,并且还要不断巩固提升。”明确要求“全省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必须按照国家价格认证中心的部署,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真正使我们的价格认定工作实现法治化。”

    省中心行动迅速,20162月初印发了《广东省价格认定工作法建设年活动方案》,组织、指导各地开展活动。省中心1000本《价格认定规定》释义编印《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和《价格认定规则》作为学习范本,分送到全省每一个价格认定人员手中。全省各地也积极行动,确保法建设年活动顺利开展

   (二)学培结合,建设年活动掀起热潮

   《价格认定规定》出台后,我省把学习贯彻《价格认定规定》作为“五个规定动作”之首,各地市认真组织学习。3月开始,我省掀起了一个学习培训热潮,各地级市自行组织的《价格认定规定》培训25场,参加人数约800人。省中心举办了面向全省市、县、镇各级价格认定机构的学习贯彻《价格认定规定》业务培训班。云浮市把学习价格认定规定与案例分析结合起来,边学边改;韶关市把卷宗评判与学习价格认定文书格式结合起来,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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