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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国民经济综合处 时间:2022-01-20 14: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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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1年,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1+1+9”工作部署,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省政府工作报告、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沉着应对风险挑战,攻坚克难,同全国一道胜利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奋力开启新征程推动高质量发展,较好完成年度主要目标任务,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计划指标完成情况。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标中,地区生产总值等主要经济指标实现年度目标,结构调整、民生保障、生态文明等反映高质量发展的指标持续改善。12项约束性指标(目标任务均为国家下达)中,10项指标可如期完成,2项尚待国家明确考核方法。44项预期性指标中,35项指标符合或好于预期,6项指标未达预期,3项指标由于基数变化等原因不可比。

  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地区生产总值12.4万亿元、增长8%,高2个百分点(与年度预期目标6%以上相比,下同)。

  ——固定资产投资4.46万亿元、增长6.3%,低1.7个百分点(8%左右)。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2万亿元、增长9.9%,高3.9个百分点(6%以上)。

  ——进出口总额8.27万亿元、增长16.7%,高16.7个百分点(实现正增长)。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75万亿元、增长9%,高4个百分点(5%左右)。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1万亿元、增长9.1%,高4.1个百分点(5%左右)。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万元、增长9.7%,符合预期目标(稳步增长)。

  ——居民消费价格上涨0.8%,符合预期目标(3%左右)。

  ——城镇调查失业率全年平均为4.9%,符合预期目标(5.5%左右)。

  ——城镇新增就业140万人以上,超过预期目标(110万人)。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继续保持在1200万吨以上,全年粮食总产量1279.9万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200万吨)。

  (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围绕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署的九大方面重点任务,细化举措、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双区”建设取得新成效,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实现良好开局。赣深高铁建成通车,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等一批项目开工建设,“轨道上的大湾区”加快推进。广佛肇高速公路全线贯通,深圳机场卫星厅建成启用,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选址正式获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进一步提升。制定首批湾区标准目录,“港澳药械通”深入推进,“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正式启动,职业资格认可进一步拓展,粤港澳三地机制规则对接不断深化。粤澳新通道(青茂口岸)正式开通,深圳湾口岸货检通道实现24小时通关,“湾区通”工程取得新进展。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40项授权事项基本落地,省级出台22项支持措施,将103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下放深圳实施,经济特区5方面47条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在全国复制推广,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收获阶段性成果。全面落实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方案,制定出台省级支持措施,横琴合作区管理机构正式揭牌运作,“分线管理”等一批配套政策加快制定,空客直升机中国总部等首批12个重点项目落户横琴,前海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延期、目录扩围、门槛减低落地实施,“一带一路”贸易组合枢纽港启动建设,新增注册港资企业数量增长31.8%。广州、深圳两市战略合作深入推进,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是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强省,科技实力进一步提升。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扎实推进,鹏城实验室、广州实验室及10家省实验室建设进展顺利,散裂中子源二期等5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新型显示技术创新中心获批建设,引进27家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新增34家省重点实验室,成功召开首届大湾区科学论坛。实施第八批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92个项目、第三批7个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和“广东强芯”工程、核心软件攻关工程,预计全省研发经费支出38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3.14%,专利授权量、发明专利有效量、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等指标均居全国首位,区域创新综合能力连续5年居全国第一,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连续9年居全国第一。修订出台《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依托重大人才工程培养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新增两院院士7名,全省研发人员突破110万人,创新创业生态持续优化。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累计培育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52家,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434家,基本实现省属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高新技术企业净增6000家、总量达6万家、继续居全国首位,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增强。

  三是坚定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建立覆盖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的“链长制”,布局建设一批大型产业集聚区,推动按照市场化方式组建湾区半导体等3大产业集团和规模超千亿元的产业基金。出台实施“制造业投资十条”等政策,惠州恒力PTA、广州华星光电T9等重大项目落地建设,中国电子集团公司总部迁驻深圳,全年新能源汽车产量增长155.6%,4K电视产量居全国第一,产业高端化集群化水平持续提升。加强企业梯度培育,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5.8万家,进入世界500强企业17家,新培育35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88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1459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制造强省”基础进一步夯实。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意见,系统谋划布局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发展。推动出台《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实施促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措施,累计2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60万家中小企业“上云用云”,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推进。制定全面建设海洋强省的政策,省级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海洋六大产业创新发展项目32 个,深圳、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加快建设,预计全年海洋经济生产总值超1.9万亿元,继续保持全国首位。

  四是着力畅通供需循环,促进需求潜力加速释放。南沙港铁路、云茂高速建成通车,湛江吴川机场、韶关丹霞机场、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等项目顺利建成,粤东城际“一环一射线”汕头至潮汕机场段等项目开工建设,全省高速公路总里程超1.1万公里、连续八年居全国第一,铁路运营里程5278公里,其中高速铁路运营里程2367公里、历史性实现“市市通高铁”。机场年旅客吞吐能力达1.55亿人次,港口吞吐能力约19.3亿吨,交通强省建设提速。韩江高陂水利枢纽、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一期基本建成,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广州北江引水工程加快建设,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力。出台促进农村消费、城市消费、新型消费的政策措施,建设广州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农村消费、网络消费增长均超过20%。深入实施贸易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举办249场“粤贸全球”“粤贸全国”系列经贸活动。大力发展贸易新业态,成功争取国家支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和跨境电商综试区全省全覆盖,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规模双双突破3000亿元,贸易强省建设取得成效。启动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建设,成功举办跨国公司投资广东系列招商活动,签约项目总投资4000亿元,全省实际利用外资1840亿元、增长13.6%。推进物流枢纽布局建设,推动构建农产品全程冷链流通体系,支持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县乡镇村物流服务体系进一步畅通。

  五是高质量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发展平衡性协调性持续增强。出台实施支持珠海、汕头、湛江加快发展的政策,制定支持佛山、东莞、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的措施,东莞成为全省第4个经济总量超万亿元城市,珠三角城市群一体化水平、集聚度和辐射能力进一步提升,湛江、汕头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势头良好。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完成核准,埃克森美孚惠州乙烯一期开工建设,湛江钢铁3号高炉系统具备投运条件,揭阳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年新增投产海上风电项目17个、装机容量549万千瓦,沿海经济带产业支撑不断强化,北部生态发展区现代农业、绿色矿业、清洁能源、生态旅游等产业加快发展。出台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出一揽子财政政策支持老区苏区人民“喝好水、走好路、读好书”,全年落实省对市县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和债务转贷资金6282亿元。制定实施新一轮新型城镇化规划,五大都市圈规划建设加快,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及省级试点工作有力推进,城乡发展差距不断缩小。扎实高效推进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实现对口支援四川甘孜州工作圆满收官,与黑龙江省对口合作不断深化。东西部协作工作切实加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持续深化,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发展势头持续向好。新增创建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5个、全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3个、国家农业产业强镇14个、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76个,实施粤强种芯工程,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农业产业现代化水平稳步提高。新建高标准农田161.8万亩,撂荒耕地复耕复种85.9万亩,完成垦造水田约5.2万亩,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单产“三增”。启动“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新改建农村公路3323公里,加快自然村村内道路路面硬化,新增集中供水人口525万,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启动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全域全覆盖推进1127 个乡镇、近2万个行政村同建同治同美。农村土地制度等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宅基地管理制度持续完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体系建设稳步实施,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超300亿元,“政银保担基企”金融支农大格局基本形成。

  七是全面推进创造型引领型改革,市场主体信心和活力进一步激发。出台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22项重点任务以及劳动力、资本、数据等专项行动方案,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有序开展。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化实施,创新“标准地”“带项目”“带方案”供地方式。技术市场供给活力有效激发,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4293亿元、增长23.9%。实施《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修订《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构建。扎实推进平台企业督查整改,有效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实现企业开办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省级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连续3年居全国第一,广州、深圳入选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数字政府”建设和营商环境改革取得新成效。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中南钢铁公司完成组建,南方电网公司我省股权确认工作圆满完成,全省国企重点改革任务完成率超80%。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明显增强。率先开展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如期实现存量隐性债务“清零”目标。广州期货交易所挂牌成立,跨境发行绿色地方政府债券,金融改革步伐加快。

  八是扎实抓好污染防治和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出台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等政策措施,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全省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近2亿吨,累计成交金额超过46亿元,稳居全国区域碳交易市场首位。加大臭氧等污染治理力度,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全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4.3%,PM2.5平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149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89.9%,全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90.2%,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不断巩固。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新增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1.4万吨。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145.84万吨/年。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升级改造村镇工业集聚区面积2.21万亩,全年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1.65万亩,有效保障各类建设用地需求。深入实施节水行动,预计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6%,资源节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快健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初步划定,生态保护和修复进一步强化。全面实行“林长制”,开展高质量国土绿化行动,完成造林与生态修复192万亩,实现矿山石场治理复绿693公顷。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高质量建成碧道2075公里,河湖自然生态廊道加快建设。

  九是有力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落细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实施3.0版“促进就业九条”,“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共培训389万人次。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开发政策性岗位超24.5万个。出台实施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促进普惠性学前教育扩学位、提质量,新增公办学前教育学位28.8万个。扎实推进“双减”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大幅压减。启动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行动计划,实现21个地市本科、高职院校和技师学院全覆盖。实施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新发突发传染病高通量应急检测和研究能力进一步提高。成功争取3个国家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落户广东,获批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现全省地级以上市高水平医院全覆盖。实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工程,岭南文化“双创”工程扎实推进,全国重点革命文物、国家级非遗项目数量升位全国前列。推动全省48个社区体育公园建设,90个大型体育场馆向公众免费低收费开放。我省体育健儿在第32届奥运会和第十四届全运会上分别荣获金牌5枚、75枚。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明确“七有两保障”领域80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出台完善企业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高龄老人津(补)贴制度,低保、特困供养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开展800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棚改新开工、公租房基本建成、租赁补贴发放等住房保障7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新增筹集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33万套(户)。统筹发展与安全,推进存量高风险农合机构、P2P网贷改制及化险,做好房地产、金融等领域具体风险事件处置。顺利完成两批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回头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全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平安广东建设扎实推进。

  一年来,我们在计划执行中,遇到了突发本土疫情、“缺芯”“缺柜”“缺电”、原材料等大宗商品价格高涨等多种难以预见和延续发生的困难和问题,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各地各部门团结一心,一场硬仗接着一场硬战打,一个难题接着一个难题攻克,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无私无畏的担当作为践行初心使命。

  我们扎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我省是流动人口大省,流动人口超过5000万、其中省外流动人口3000多万,疫情以来,广东口岸累计入境人数占全国80%以上,集中隔离压力和境外疫情输入风险长期处于高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十分艰巨。去年以来,我们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一是坚决打赢了疫情防控硬仗。坚决以“快、狠、严、扩、足”的防控措施处置广州、深圳“5.21”“6.14”等三起境外输入关联疫情,确保疫情在2个潜伏期内得到完全控制,实现“零外溢”,创新积累了我国内地与新冠病毒德尔塔变异株正面交锋经验。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全面加强“十大症状”监测,建立专岗负责闭环转运、指定机构提供医疗服务、“三人小组”承担排查送诊等三项机制,加强隔离场所规范化管理,创新推广“一码通”系统服务,加快疫苗接种筑牢免疫屏障,全面扎紧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坚固防线。二是坚决打赢了疫情防控下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硬仗。全面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精准度,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降到最低程度。在处置三起境外输入关联疫情期间,受疫地区生产没有受到大的影响,除个别封控区外,全省经济社会秩序总体保持正常。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我们成功举办了第130届线上线下广交会、中国航展、粤澳深度合作区揭牌仪式、从都国际论坛等50多项重大活动。今年,疫情防控的压力仍然较大,但我们经过两年实践经验的积累,应对疫情的机制和能力日益成熟,能够更加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我们有力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一季度我省经济增长18.6%,上半年放缓至13%,前三季度增长9.7%,经济恢复放缓态势明显。特别是下半年以来,“缺芯”“缺柜”“缺电”等制约因素交织叠加,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一年来,我们全面加强经济运行调节调度,千方百计畅通循环、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一是综合施策打通经济循环的堵点卡点。建立健全对投资、工业、外贸等重点领域常态化监测调度机制,省领导牵头每月对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集中调度、协调解决。针对重点产业芯片供应短缺问题,建立实施供应链上下游对接机制,积极协调博世、恩智浦等企业加大对我省汽车芯片供应和技术合作,推动核心零部件本地化生产。针对海运“缺柜”、运价高企问题,迅速落实国家集装箱调度、大宗商品储备调节等机制,健全港口集疏运体系,实行“两步申报”“提前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提升货物验放通关效率,中欧班列平稳健康发展,货运量增长超过79%。二是狠抓重大项目建设和专项债发行实施跨周期调节。每季度举行重大项目开工活动,配套召开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总指挥部会议,逐项梳理、逐一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与此同时,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在高铁网、高速公路网、机场群、港口群、内河高等级航道、水资源配置骨干网、新型电力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上谋划储备了一大批带动性强、高质量的项目。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方面,2021年我省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共3761亿元,比2020年增加570亿元,我们按照国家部署调整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节奏,着力为稳定下半年特别是今年一季度和上半年经济增长蓄力。国家明确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进度、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节奏,并提前下达了今年部分新增专项债。今年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项目和资金都已经作了提前部署。

  我们全面加强对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受2020年基数影响,去年宏观经济数据较好,但微观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存在诸多困难。特别是我省企业多处于中下游,议价能力相对较弱,原材料价格上涨形成的“剪刀差”严重挤压我省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空间。我们把稳企业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加强助企纾困,切实通过稳企业稳经济保就业保民生。一是多措并举减税降费。用足用好国家免抵退税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全省超7.3万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3708亿元。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从社会保险、创业就业、涉企收费等方面推出十项措施,帮助企业对冲阶段性刺激政策退出影响,全年为企业新增减税降费超过1400亿元。二是积极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积极对接央行支小再贷款,实施纾困帮扶专项行动,促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部署开展供应链融资试点,全省制造业贷款余额增长15.4%,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长32.7%,发放“信易贷”1.69万亿元,政策性出口信保承保规模超1000亿美元。三是加大“放管服”力度。推进“证照分离”、“一照通行”改革,实现省内企业迁移“一地办”,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拓展“粤系列”平台服务功能,粤省事用户突破1.52亿、粤商通用户超过1100万,300项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通办”服务不断创新。实施以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全省净增各类市场主体142万户、总量突破1500万户,为稳经济保就业留住“青山”、奠定了基础。

  我们全力保障能源电力供应。去年以来,我省用电需求快速增长,叠加发电燃料紧缺等因素影响,我省遭遇了近十年未有的“大缺电”,最高统调负荷七创历史新高,被迫实施了66天有序用电。特别是9月份,煤价“飞涨”、发电成本高企,电力供应缺口进一步扩大,最高负荷需求达1.41亿千瓦、同比增长11%,最大错峰电力达到2110万千瓦。我们第一时间成立全省电力保障供应协调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靠前指挥部署,高位推动,带队赴南方电网协调沟通、到发电企业现场调度,向国家部委争取燃煤供应支持,全省各有关方面全力以赴,千方百计保障能源电力供应。9月30日以来,除10月6日、7日两天出现极小规模电力供应缺口外,全省没有再实施有序用电。全省全社会用电量、工业用电量、第三产业用电量、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3.6%、12%、19.8%和11.5%,能源电力有效支撑了经济社会恢复发展,电力保供的基础设施和机制体制进一步完善。一是全力增加电煤、天然气等一次能源供应。对骨干发电企业存煤、供气等运行情况每日调度、挂图作战,衔接山西、陕西、内蒙古等煤炭资源大省落实增供煤炭350万吨。扩大煤炭进口,全年进口煤炭超8200万吨、比2020年增加约1700万吨。二是合理疏导燃煤、燃气机组发电成本。在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的前提下,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调动企业发电积极性和持续性。三是加快推进电源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源和二期、樟洋二期、华电清远玖茗、中堂一期、梅州蓄能等电源项目加快建成投产,全年累计新投产骨干电源614万千瓦。四是坚决保障民生用能和重点保障对象用能。全面加强电网运行调度,切实保障了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业用电不受影响,尽最大努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用电,最大限度降低有序用电对经济社会、生产生活影响。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电厂存煤从最低的12.4天提高到21.5天,存煤15天以下电厂动态清零,国内长协煤已签订及达成明确采购意向合计8510.5万吨,长协覆盖率100%,三大石油公司已与我省签订供暖季天然气供气合同135亿立方米,“十四五”省外送电框架协议已基本签订;2021年底全省统调装机容量约1.56亿千瓦,今年上半年还将投产骨干电源约400万千瓦。今年电力供应仍存在阶段性紧张风险,但全省电力供应可基本满足。

  我们统筹有序做好能耗“双控”。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国家对各地“十四五”时期能耗“双控”提出明确要求,并强化了政策执行。去年以来,受城乡经济持续恢复、服务业和居民生活用能快速增长等因素影响,我省能耗强度有所上升,经济社会发展的能耗约束收紧。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署要求,努力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中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统筹有序推动发展与节能降碳。一是精准施策推进违规“两高”项目整改。组织开展六大高耗能、纺织印染、造纸等8个行业1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专项节能监察执法,加快推进未按规定办理节能审查和超能耗生产违规企业整改工作,11月底违规企业基本整改到位并恢复生产。二是有保有压服务经济发展全局。不搞“一刀切”,对新上项目,在项目主要能效指标达到国家标杆水平的情况下,持续支持民生及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项目,以及符合各项管控要求的“两高”项目。我省是国家重要石化基地,国家在我省布局建设了埃克森美孚、巴斯夫、中科炼化等重大石化项目,原料用能较多。同时,近年来,我省大力发展光伏发电、海上风电,新能源在能源消耗总量中占比快速提高。我们多次实事求是地向国家反映情况,并提出完善“能耗”双控管理的意见建议,恳请单列国家布局的重大石化项目能耗,增强能耗总量管控弹性,优化能耗“双控”考核机制,将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等。目前,国家对能耗“双控”作出新的部署,我们将按照国家部署尽快优化调整今年能耗“双控”管理,更好统筹发展与节能降碳。

  二、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2022年面临的国内外形势。

  2022年我们将迎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做好2022年工作意义重大。从国际看,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交织影响,中美战略博弈局势不会根本转变,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从国内看,经济持续恢复发展的态势没有改变,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但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经济循环不畅,卡点增多,深层次结构性矛盾显现,经济持续恢复发展的基础仍不稳固。从我省看,经济自身韧性较大,“十三五”的发展为我们奠定了更加坚实基础,经济有望保持稳定恢复、稳中向好态势,但困难和挑战明显增多:一是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国内外疫情的复杂形势对生产和物流造成持续冲击,投资增速进一步放缓,消费潜力未完全释放,进出口高增长难以长期持续。二是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困难较多。全球天然气、原油、铜、铝等原材料价格高企并可能进一步持续,国际航运价格保持高位,我省外贸企业较多,且大多处于中下游,受原材料、航运等成本上涨影响更大,“增收不增利”现象明显。同时,部分阶段性惠企政策即将到期退出,市场预期整体偏弱。三是产业和能源结构面临转型升级压力。供应链风险突出,部分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和工业软件严重受制于人,重点产业“缺芯少核”问题依然突出。企业研发创新投入主要以大企业为主,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投入仍不够高。能源结构转型处于阵痛期,能源价格高位运行,能源保供压力仍然较大。四是个别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存在突出风险隐患。个别大型房地产企业出现债务违约风险和信用风险,存在交楼难、偿债难、处置难等问题,有的甚至向金融、产业链、民生等领域外溢传导。P2P网贷行业存量风险处置压力较大,非法集资案件仍然易发多发,个别城商行存在风险隐患。五是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较大的局面仍未根本改变。珠三角地区辐射带动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及北部生态发展区内生发展动力仍然偏弱,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城乡要素流动不顺畅、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依然突出,区域协同联动发展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二)总体要求。

  做好2022年经济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扭住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使命任务,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1+1+9”工作部署,紧紧抓住“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重大机遇,扎实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主要目标。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聚焦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兼顾需要与可能,提出2022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5%;

  ——进出口总额增长3%;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5%;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3%;

  ——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10万人;

  ——粮食产量1268万吨以上;

  ——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地表水水质优良率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三、2022年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围绕实现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重点做好十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精准扩大有效投资。安排省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9000亿元,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聚焦水利、能源、产业链安全、节能降碳、物流、社会事业和新型城镇化等重点领域,谋划一批补短板强弱项项目,持续激发投资潜力。全面加强省的指导协调和市的主动作为,确保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做深做细。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资源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精准促进有效投资。抓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债券发行,加快资金支出使用进度,多渠道引导社会投资参与,抓紧推进一批项目开工建设。深入推进广东省交通强国建设十大工程,加快构筑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打造“12312”出行交通圈、“123”快货物流圈。加快推进合湛高铁、瑞梅铁路前期工作并争取尽早开工建设,推动广清永高铁等项目纳入国家有关规划。重点推进“五纵五横”水资源配置骨干网建设,加快建设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西江干流治理工程、潖江蓄滞洪区建设和管理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争取开工建设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二期工程。进一步完善天然气管网体系,力争年内除海岛县外全省实现天然气管道“县县通”,围绕“网”“瓶”“管”“灶”开展排查整治、更新改造。完善边海防基础设施。

  促进消费扩容提质。继续出台和落实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消费枢纽,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扩大商圈消费,促进旅游、餐饮、住宿等消费稳步回升。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完善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推进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鼓励发展新型零售、智慧餐饮、数字文化、在线体育、远程医疗等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推进农村消费提质升级,抓好乡村民宿提升、田头智慧小站建设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出台实施加快推动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快建设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加快推进广东供销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建设,完善县域物流园区、镇级配送站和村级公共服务网点设施。加快实施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加强对新兴消费、平台消费、预付式消费等领域的监督和规范。

  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研究制定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措施,抓好贸易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落地见效,实施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市场采购创新提升、加工贸易发展等针对性政策措施,争创国家跨境电商示范省、国家数字贸易示范区,启动粤港澳大湾区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建设,支持外贸综合服务发展,支持企业扩大海外仓布局建设。加快建设广州南沙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一批进口集散地,扩大重要原材料、高品质消费品和关键核心装备等进口。制定促进外资及港澳台资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区域性、功能性总部。完善省领导联系跨国公司直通车制度,持续做好重大外资项目引进和服务。

  加大对市场主体纾困支持力度。聚焦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实际困难,加快建立以告知承诺为主的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减税降费、缓解成本上涨压力,研究部分惠企政策到期后的接续政策,完善减负纾困、支持发展的具体举措,切实稳定市场预期。加大对实体经济融资支持力度,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扩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覆盖面,构建完善可持续的“政银保”合作机制,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完善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与处理平台,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降低进出口合规成本,创新外贸金融产品服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二)全力推进“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着力打造高质量发展重要动力源。

  推进横琴、前海合作区建设。高标准编制新一轮横琴、前海总体发展规划。推动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条例》,加快推进“分线管理”、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鼓励类产业目录等政策落地落实,谋划一批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中医药、文旅会展商贸、现代金融等领域重大合作项目,吸引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一批大型企业到横琴设立研发设计中心和示范生产基地。优化前海合作区管理体制,推进金融开放、法律事务、服务贸易、人才引进等政策同步“扩区”,推动出台《前海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提升深港服务业合作水平,加快打造深港国际金融城、会展海洋城、国际人才港等重点平台载体,高标准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

  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打造“轨道上的大湾区”,推进珠肇高铁、广佛环线等项目建设,争取建成佛莞城际广州南至望洪段。抓紧推进广州铁路枢纽能级提升工程、深圳枢纽西丽站、广珠(澳)高铁、深惠城际、广佛江珠城际、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莲花山通道等项目前期工作,持续优化大湾区空域结构,推动京广空中大通道扩容,加快广州白云机场三期扩建、深圳机场三跑道扩建、珠海机场改扩建等重大项目以及深中、狮子洋、黄茅海等跨江跨海通道建设。抓好皇岗口岸重建工程,创新口岸通关模式。

  优化深化实施“湾区通”工程。持续推进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加快“数字湾区”建设,不断拓展商事制度衔接、职业资格认可、标准对接的领域范围。深化跨境金融合作,推进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筹设和港澳保险售后服务中心建设,扩大“跨境理财通”规模,探索建设大湾区跨境理财和资管中心、推动“征信通”“保险通”,携手港澳共建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深入实施“港澳药械通”,推动首批大湾区内地指定医疗机构按程序采购并使用港澳药械。出台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管理试行办法。拓宽湾区标准广度,推进湾区标准实施,重点在食品、农产品、消费品、高端装备制造、服务业等领域探索开展符合性评价或认证。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高水平推进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大湾区大学等建设,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全力建设好深圳先行示范区。推进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落地落实,推动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重点围绕示范效应突出的改革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推动出台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第二批授权事项清单。加快推进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大运深港国际科教城等开发建设。高水平打造深港口岸经济带。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积极探索超大型城市治理路径,打造国际新型智慧城市标杆。

  加快实现广州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大力推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和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建设,着力提升综合城市功能和城市文化综合实力。提升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开发建设水平,探索建设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在贸易、金融、物流和数据跨境流动等重点领域率先突破,打造面向世界的开发开放与交流合作平台。实施《广东省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知识中心。推进广州科学城、穗港智造合作区建设,支持打造广佛高质量发展融合试验区。推动数字人民币、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落户广州,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平台。进一步加强广州与深圳在科技创新、综合交通枢纽、现代产业体系、社会民生等领域的全方位合作。                   

  (三)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科技自立自强水平。

  优化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加快建设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加快光明科学城、松山湖科学城、南沙科学城建设。高水平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实施省实验室提质增效行动,争取一批新兴领域、交叉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在粤布局,推动部省共建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出台关于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推进惠州强流重离子加速器、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江门中微子实验站建设,推动散裂中子源二期、人类细胞谱系、鹏城云脑网络智能等国家大科技基础设施开工建设。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并启动实施第一批科研任务。探索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新模式。

  集中力量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按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统一部署,扎实推进相关攻关项目,强化迭代应用,积极探索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广东路径”。启动实施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十年“卓粤”计划,加快大湾区量子科学中心、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建设。深入实施新一批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扎实推进部省联合重点专项。支持一批基础条件好、技术水平先进、带动作用强的项目参与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继续大力实施“广东强芯”工程和核心软件攻关工程,推进深圳中芯国际、广州粤芯、广州芯粤能等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并投产达产,实施汽车芯片应用牵引工程,推动组建广东微技术工业研究院,打造集成电路产业创新高地。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应用。推动出台实施《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大力推动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实施专利奖励制度,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加强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创新转化运用体系,建设战略性产业集群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服务。支持企业设立海外研发机构,高质量推进海外知识产权合作和海外维权援助,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深入实施“人才强省”五大工程。制定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快打造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优化实施系列柔性引智工程,支持更多的海外名师名家名医名匠来粤交流合作。完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实施基础研究人才培养专项行动、制造业人才专项行动和人才计划。持续推动“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协同改革,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深化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推进青春湾区、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

  (四)加快建设制造业强省,着力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支持每个战略性产业集群至少建设一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或制造业创新中心,促进产学研有效衔接。争取设立广深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探索设立综合性科创金融服务平台。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普惠性支持力度,落实首台首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引导创投、信贷等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加大优质企业培育力度,开展“专精特新”企业遴选,力争新增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30家左右。支持韶关、阳江创建国家级高新区,优化孵化育成体系,促进高新区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

  大力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充分发挥“链长制”作用,推进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协调联动,切实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着力推动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布局建设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江门、湛江、肇庆等若干大型产业集聚区,高水平引进大项目、培育大产业,优先布局培育汽车、先进材料、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加快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广东城市群建设。新规划布局一批省级产业园,完善智慧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启动建设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推动海洋产业集群化发展。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动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接,打造质量强省。实施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质量改造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工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新建设20家以上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突出抓好工业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贯彻落实“制造业投资十条”等政策,积极争取大型汽车集团南方基地、韩国SK集团项目等重大项目落户广东,全力推动工业投资和技改投资稳增长,全面落实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奖励比例等激励政策,推动超8500家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重点抓好投资100亿元以上制造业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加快巴斯夫(广东)一体化、埃克森美孚惠州乙烯一期、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现代汽车氢燃料电池系统、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一期、广州华星光电T9等重点项目建设。

  着力提升数字化发展水平。加大宣贯培训力度,推动《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落地落细,研究制定数字经济发展指引。推动加快数字化发展各项任务落地实施,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数字经济强省建设,加快建设广州、深圳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创新应用先导区、广州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推进信息类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珠三角5G网络广覆盖、粤东粤西粤北市县城区全覆盖,打造粤港澳大湾区5G产业高地。统筹数据中心建设布局,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发展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探索推广一批行业数字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新增推动5000家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转型,带动70万家企业“上云用云”降本提质增效。    

    (五)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深化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

  推动珠三角核心区壮大新动能塑造新优势。打造珠三角高端制造业核心区,推动一批世界领先水平产业项目落地。加快村级工业园改造, 推进珠三角产业园提质增效。支持佛山建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东莞建设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验区、江门建设中欧中小企业合作区。推进深圳-汕头共建产业园区建设。持续推进佛山三龙湾高端创新集聚区、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东莞滨海湾新区、中山翠亨新区、江门大广海湾经济区、肇庆新区等重大区域发展平台建设。

  推动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地区加快发展成为全省新的增长极。加快湛江、汕头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谋划建设东西两翼沿海制造业拓展带,加大重大项目推进力度,发展壮大绿色石化、新能源等优势产业。加快推进深江铁路、深汕高铁全线开工,抓好汕头港、揭阳港、茂名港、湛江港等疏港铁路以及广湛高铁、广汕汕高铁、沈海高速公路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完善珠三角地区联系东西两翼地区快速运输通道。加快粤东城际铁路建设,推动实现汕潮揭地区中心城市“半小时通勤圈”和粤东地区“一小时交通圈”。

  推动北部生态发展区进一步打造生态经济发展新标杆。出台实施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因地制宜发展水经济、清洁能源、绿色矿业等,积极发展农产品种养和深加工、乡村旅游经济。推动北部生态发展区全域绿色制造, 推动工业集中进园。推动河源灯塔盆地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提升韶关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梅州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等发展水平,建设云浮大湾区绿色能源供应基地,支持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打造全国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支持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一批全省优质稻、柑橘、柚子、茶等绿色农产品生产供给基地。持续推动粤北南粤古驿道、绿道连片开发利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完善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研究系统性推进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的举措,探索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实施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公共服务补短板工程,支持提升高等教育、医疗卫生发展水平,布局建设一批省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对落地粤东西北地区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省财政同步予以支持。推进新一轮省内对口帮扶,共建区域产业链和区域产业分工协作体系,继续推动老区苏区、民族地区、资源型地区等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统筹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北部湾城市群、粤桂黔滇川高铁经济带、闽粤合作区、粤赣闽省际边界合作平台等建设,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大战略对接联动,支持汕头加快建设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支持湛江深度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对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高质量推进对口支援西藏新疆、与黑龙江省对口合作工作。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深刻吸取广州市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问题教训,尊重城市发展规律,传承城市历史文化,延续城市特色风貌,保护城市原有风貌,以绣花功夫、更多采用微改造方式推进城市更新,加强历史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抓好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加强违法建设治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遵循宜林则林、宜草则草、适地适树原则,科学推进城乡绿化,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深入实施新一轮新型城镇化规划,出台实施五大都市圈发展规划和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优化“一群五圈”城镇空间格局,增强中心城市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及资源优化配置等核心功能。以深化改革户籍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为重点,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面均等覆盖常住人口。大力发展县域经济、镇域经济,推动10个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市)完成一批试点项目。深入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和46个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建设。

  (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新进展。

  提高农业发展水平。深入推进“跨县集群、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抓好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建设。推进广东丝苗米、岭南蔬果、畜禽、水产、南药、花卉等特色产业发展,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持续推进“粤字号”农业品牌建设。加快发展休闲农业、都市现代农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珠三角百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加快深远海大型智能养殖渔场、高质量海洋牧场建设。推进大湾区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建设,加快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抓好农产品产销衔接,拓展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做大做强“保供稳价安心”数字平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有序推进乡村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深入开展村庄“洁化、绿化、美化”行动,全域推进“五美”专项行动,基本完成主要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沿线乡村风貌提升,连线成片建设美丽乡村示范带。强化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提档升级和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基本实现全省自然村内主要道路硬化全覆盖。全面推进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完成圩镇环境基础整治。

  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长效帮扶机制,精准开展常态化帮扶,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深入开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聚焦产业就业、镇村建设、基层治理等领域,推动实现乡村产业、文化、人才、生态和组织全面振兴。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进一步完善东西部协作帮扶机制,加强产业、劳务、消费协作和社会力量帮扶,统筹资金、项目、政策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加快协作共建“一县一园”乡村振兴现代农业产业园。

  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承包地改革管理,健全土地流转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承包农户相对集中连片规模流转承包地。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落实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具体实现形式。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育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立健全互联互通的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农村集体资产及其股权通过平台进行公开流转交易。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 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创新金融、保险支农服务,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七)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

  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制定出台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实施方案,构建“1+1+N”政策体系,推动相关保障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落地实施,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落实促进我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推动能源和产业结构向清洁低碳转型。加快汕尾甲子、惠州港口、阳江青洲等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推进惠州太平岭核电等项目建设,新投产电源装机容量约1300万千瓦。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现役煤电机组升级改造。大力发展新能源交通运输和内河清洁航运,完善充换电设施,深入推进煤改气、油改气。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和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加快推进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和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建设。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加快高效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培养绿色生活方式,全面推进生活垃分类。制定“节约用水,人人有责”的公民行为规范,深入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动30%以上县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东江、西江、北江等主要江河重要支流治理,高标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确保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00%优良。强化重点流域和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高质量建设万里碧道。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新增城市污水管网1500公里。实施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全面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全面落实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措施,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和氮氧化物减排,深入开展工业窑炉和锅炉污染治理。巩固强化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强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和监管,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

  持续抓好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有序推进南岭山区韩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打造一批省级美丽河湖。深入实施绿美广东大行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积极创建南岭国家公园、广州国家植物园,高标准建设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试点,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健全红树林修复保护机制,开展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创建。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八)全面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加快形成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防止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防止一放了之、只放不管。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综合监管,防止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考核、评比。全面推进数字政府2.0建设,强化全省“一片云、一张网”,升级省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打造泛在普惠的“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和“不见面”审批,深化泛珠区域“跨省通办、跨境通办”合作和省域治理“一网统管”。

  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出台实施《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制定我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推动行之有效的试点经验在全省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推进“一照通行”涉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透明度、便利度,完善注销退出制度。深入开展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专项改革试点。深化“信用广东”建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加快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落实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政策措施,推进省级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慎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科技项目遴选、经费分配、成果评价机制,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法规和标准体系,组建公共数据运营机构,推动建设省数据交易场所,打造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先行区。高水平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学历证书互通衔接,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动优质企业与项目上市融资,支持深交所实施全市场注册制改革,引导企业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融资规模。

  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实施国家全面创新改革任务,推进科技创新领域创造型引领性改革任务实施。全面完成我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加大省属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力度,抓好大湾区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大事要事财政保障,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兜牢县级“三保”底线。严格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进税收共治。

  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自由贸易协定,优化提升广交会,支持广交会创新机制、丰富业态、拓展功能,打造中国全方位对外开放、促进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平台。大力推动制度型开放,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推动规划建设自贸区粤西片区,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自贸区统筹发展,进一步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打造国际航运枢纽、新型国际贸易中心、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围绕国家赋予的“一带一路”重要引擎定位,积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做实做强,优先支持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的“小而美”项目,推动对外投资合作健康有序安全发展。积极争取用好世界银行、新开发银行等国际贷款、中长期外债等国际低成本资金支持我省经济发展。务实办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

    (九)牢牢兜住民生底线,在发展中持续改善民生。   

  加大就业优先政策实施力度。深入实施3.0版“促进就业九条”,进一步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退役军人、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推动“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大力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和灵活就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力度,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启动新一轮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多渠道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行动计划,健全劳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完善按要素贡献分配机制。

  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增加基础教育公办学位供给,巩固学前教育“5080”攻坚成果,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高校、街道建设公办幼儿园,加大力度优化义务教育结构。深入推进“双减”工作,大力整顿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新增2-3所高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新增一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加快省职业教育城建设,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实施技工教育“强基培优”计划,推动建设20所高水平技师学院和30所示范性技工学校,推动技师学院和高职院校学历互通。推进专门学校建设。

  全面推进健康广东建设。积极创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示范省,加快6大国际医学中心和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建设,争取新增2家国家医学中心落户广东,打造若干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深化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提升47家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医联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增量提质。提高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加快省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建设,完成三级疾控中心升级建设,实现高通量核酸检测能力地市疾控中心全覆盖。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切实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持续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患者医药负担。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努力建设国家中医医学中心,打造大湾区中医医疗高地。落实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打造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和示范机构,继续实施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十四五”期间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50万个,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创新发展文化旅游体育事业。推进省级以上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提高区域性整体保护水平。扩大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覆盖面,推进广东粤剧文化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培育“文旅+”“+文旅”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办好2022年广东旅博会。支持建设横琴国际旅游岛。办好华侨华人粤港澳大湾区大会、第三届亚青会、第十六届省运会、广东体育博览会暨粤港澳体育博览会,加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建设。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我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动态有序调整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规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对接全国统筹,巩固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优化完善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租购并举,建立健全房屋租赁管理机制,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大力推进保障型住房建设,新增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25万套(间),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实施社会服务兜底线工程和“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加大基础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持续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出台实施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构建综合救助格局。深入推进“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现全省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健全退役军人“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

  (十)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疫情形势分析研判,及时调整完善防控政策指引。抓好航空、陆路、水运口岸疫情防控,强化“人、物、环境”同防方向疫情防控,落实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全程疫苗接种、高频次核酸检测、集中居住、“两点一线”闭环管理等“四件套”防控措施。加快推进重点人群、高危人群加强免疫接种,努力实现3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

  着重防范金融、房地产等领域风险。建立地方金融法治和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推动制定《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加大对非法集资打击力度,推进P2P网贷存量风险处置,持续做好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防范工作。依法加强对资本的有效监管,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健全完善国资国企风险防控体系和成本控制机制。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加强市场预期引导,压实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初级产品供给保障,进一步提升石油、天然气、煤炭等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能力。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全力保障电煤和天然气供应,争取国内电煤和天然气长协全覆盖。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努力实现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进一步强化电力供应保障,推进广州珠江LNG电厂二期、深圳光明等天然气调峰发电和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加快大湾区目标网架中、南通道等电网项目建设,开工建设梅州二期、肇庆浪江、汕尾陆河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推进藏东南至大湾区特高压直流工程前期工作。抓好惠州LNG接收站、珠海LNG接收站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着力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

  夯实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基础。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扎实完成好粮食安全责任考核任务。加大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力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用途管制,持续抓好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开展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新建高标准农田120万亩、垦造水田5万亩,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全面实施粤强种芯工程,落实种业振兴16项重点任务,育成8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农作物新品种,建设种业创新园、广东种质资源存储交易中心和一批种质资源库,培强广东种业集团。加强粮食、化肥、食盐、药品及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推动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推进广东省暨广州市应急物资保障基地建设。

  建设平安广东法治广东。以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深入推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实施《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推进维护国家安全、“全民反诈”、打击突出刑事犯罪行动,加快推动广东法治建设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提升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纪检监察专责监督。


  名词解释

  1.“分线管理”:横琴与澳门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内地之间设为“二线”。根据横琴全岛客观现实情况,对合作区进行分区分类施策管理。

  2.“九大攻坚”行动: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种业翻身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村内道路建设、美丽圩镇建设、渔港建设、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等攻坚行动。

  3.“标准地”供地:对同一区域内的国有工业用地,根据不同行业分类在供地条件中设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等控制指标,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供应和监管。

  4.“带项目”供地:对招商引进的工业项目,由负责招商的部门会同产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论证,提出产业准入条件、履约监管要求等,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纳入供地方案,实行“带项目”招标拍卖挂牌供应。

  5.“带方案”供地:对于规划建设条件明确的工业项目,市、县级人民政府可组织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同步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方案,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纳入供地方案,实行“带方案”招标拍卖挂牌供应。

  6.“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7.岭南文化“双创”工程:推动岭南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8.“七有两保障”: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化服务保障。

  9.“一照通行”:对企业生产经营涉及的各类许可实行审前指导、一表申请、联审联办,许可信息通过营业执照二维码集中公示。

  10.“12312”出行交通圈:珠三角内部主要城市间1小时通达、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2小时通达、与国内及东南亚主要城市3小时通达、与全球主要城市12小时左右通达。

  11.“123”快货物流圈:货物省内1天送达、国内及东南亚主要城市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

  12.贸易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数字贸易工程、离岸贸易工程、粤贸全球品牌工程、展会提升工程、重大贸易平台工程、产业链招商工程、贸易龙头企业工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消费枢纽工程、通关便利化改革工程、贸易金融创新工程。

  13.“人才强省”五大工程:战略人才锻造工程、人才培养强基工程、人才引进提质工程、人才体制改革工程、人才生态优化工程。

  14.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强核工程、立柱工程、强链工程、优化布局工程、品质工程、培土工程。

  15.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搭建“1”个农产品大数据平台,组建销区采购商和培养产区经纪人“2”支队伍,拓展销区和产区“2”大市场,策划采购走进产区和农产品走进大市场“2”场活动,实现品牌打造、销量提升、市场引导、品种改良、农民致富等“1”揽子目标。

  16.“五美”专项行动:推进美丽家园、美丽田园、美丽河湖、美丽园区、美丽廊道建设专项行动。

  17.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

  18.“一网统管”:依托数字政府一体化的云、网、大数据中心、公共支撑平台和感知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闭环数字化治理模式,实现省域范围“一网感知态势、一网纵观全局、一网决策指挥、一网协同共治”。

  19.学前教育“5080”: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80%以上,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50%以上。


【图解】广东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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