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手机版二维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关于调整东莞市商住小区临时台变电价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1-12-30 16:39:39
字体: [大] [中] [小]


关于调整东莞市商住小区临时台变电价的通知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粤价〔2011〕321号

广东电网公司,东莞市物价局:
    鉴于2011年12月1日全省调整了销售电价,东莞市商业用电临时台变电价相应调整为89.87分/千瓦时(含税),最终用户执行东莞市统一分类电价标准。此台变电价从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并在东莞供电局接管商住小区供电后即行取消。

 

相关附件: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