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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物价局电信资费备案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8-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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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备案序号:[2007]052号 ОО年九月十四日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中国移动广东公司调整全球通品牌资费营销案的报告》(粤移函[2007]337号)收悉。根据原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计价格[2002]1489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信部联清〔2004204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你公司在电信资费具体实施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新资费执行前应在当地广播、电视或指定报刊等媒体上公告;
二、应依照规定对电信业务实行明码标价;
三、不得在未与电信用户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改变与用户约定的电信业务收费方式、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收费项目和服务项目;
四、对电信资费调整时,应提前重新报备,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执行;
五、遵守国家电信资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电信管理机构和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附件:广东移动调整全球通品牌资费营销案方案 
一、    原全球通品牌资费营销案:

套餐名称
套餐月租(元/月)
被叫包月
范围
包含省内通话时间(分钟)
包含省际通话时间(台港澳除外)(分钟)
超出部分通话资费(不含台港澳)
在省内直拨台港澳及国际的长途通话资费
包含数据业务包价值(元)
新商旅套餐
98
省内
包省内主叫250分钟
50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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