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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资费备案通知(备案号:[2007]J010号)

信息来源: 时间:2007-05-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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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广东省物价局电信资费备案通知
二○○七年五月十日   备案号:[2007]J010号

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家校通”资费的备案报告》(广东电信市场〔2007〕38号)收悉。根据原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计价格[2002]1489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信部联清〔2004〕204号)有关规定,予以备案。你公司在电信资费具体实施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新资费执行前应在当地广播、电视、指定报刊或其他媒体上公告;
    二、应依照规定对电信业务实行明码标价;
    三、不得在未与电信用户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改变与用户约定的电信业务收费方式、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收费项目和服务项目;
    四、对电信资费调整时,应提前重新报备,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执行;
    五、遵守国家电信资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电信管理机构和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附件:

广东电信“家校通”资费方案

    一、“家校通”信息服务费标准为8元/月/户,可上下浮动30%。用户发送短信和接收其已订购信息的下行短信所发生的通信费用、互联网接入费用、语音邮箱拨入的通信费用按标准资费另收。
    二、“家校通”服务内容介绍
    (一)短信息服务
    1. 短信载体
    服务平台主动发送相关信息到小灵通或手机,小灵通用户也可通过需要编辑信息进行查询。
    2. 短信息服务列表
    1) 通知(学校的各类教育通知)
    2) 学校最新信息(教育活动安排、学校动态等)
    3) 班主任评语(最近表现、学习状况等)
    4) 短信成绩单(各科成绩以及排名以短信的方式下发到家长手机上)
    5) 学生考勤(学生的到校、离校时间)
    6) 班主任信箱(家长通过互联网、短信向班主任留言、咨询,班主任将就相关问题给予答复)
    7) 校领导信箱(家长通过互联网、短信向校领导留言、咨询,校领导针对性答复)
    8) 自由参与服务
    (二)语音信箱服务
    1. 主要功能
 学校信息、班级信息电话自动查询功能
 学生成绩、学生在校表现信息查询功能
 考试、升学信息咨询功能
 学校通知、收费标准公示功能
 各类考试成绩查询功能
    (三)互联网服务
    “家校通互联网服务”是家长、学生、老师通过互联网实现“家校通”的另一有效途径,比短信息服务有更深入、更丰富的信息量。其中包括:[家长热线]、[家长答疑]、[学生热线]、[网络教育]等。
    (四)其它
 家长自由参与家校通,自行操作开通
 信息服务费的服务内容有:主动发送学生的相关信息到学生家长的小灵通或手机上,以及主动发送相关信息到家庭固定电话语音信箱。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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