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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物价局电信资费备案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时间:2007-04-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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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物价局电信资费备案通知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   优惠备案序号:[2007]001号

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汕头教育信息网资费方案的备案报告》(广东电信市场〔2006〕82号)收悉。根据原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计价格〔2002〕1489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信部联清〔2004〕204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执行限为2007年1月26日至2007年6月30日)。你公司在电信资费具体实施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新资费执行前应在当地广播、电视、指定报刊等媒体上公告;
    二、应依照规定对电信业务实行明码标价;
    三、不得在未与电信用户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改变与用户约定的电信业务收费方式、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收费项目和服务项目;
    四、本次优惠促销仅限于指定的业务、幅度、地区和期限,如需变动应提前10个工作日重新报备,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执行;
    五、遵守国家电信资费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电信管理机构和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附件:

广东电信汕头教育信息网资费方案

    一、线路通信费
    在标准资费的基础上给予大幅度优惠。具体如下:

速率

通信费(月租)

备注

10M

1500

5个“汕头教育信息网”教师专用免费账号

2M

1000

3个“汕头教育信息网”教师专用免费账号

128K

500

2个“汕头教育信息网”教师专用免费账号

ADSL

(虚拟拨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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