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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6-11-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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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粤价[2006]250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教育局: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粤价〔2006〕129号)的要求,我们制定了《广东省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实施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小组(收费管理处)反映。

广东省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价格服务进学校,宣传教育收费政策,指导学校管理者加强内部收费管理和诚信建设,切实保障价格收费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建立起价格主管部门与学校之间的沟通桥梁,维护学校合法的收费权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强化物价部门的公共服务意识,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力争在价格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上有所创新,实现服务与督管并重,寓监管于服务之中。
    二、工作内容
    价格服务进学校主要是在各大、中、小学校内开展,服务重点是切实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投诉权,提供相关价格信息和增强学校收费诚信等。主要工作内容有:
    (一)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了解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家长对价格服务的需求,指导学校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学校、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1.主动跟踪了解学校的收费和被收费的情况,及时了解学校对学生收费及相关部门对学校的收费情况,及时制止和查处乱收费、乱摊派行为。
    2.指导学校建立内部收费管理制度和物价员制度,做到高等院校有1-2名兼职物价员,中小学有1名兼职物价员,并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加强对学校收费业务的指导,指导学校遵守教育收费政策,了解其他价费政策。
    (二)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监管力度。要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规定,进一步完善对“一费制”以外收费项目的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对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后的各种收费行为的监管。
    (三)巩固和完善各学校的收费公示及代收费的期末结算公示制度。结合今年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后出现的新情况,研究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措施,改进公示形式,完善公示范围和公示内容。
    1.巩固和完善学校收费公示制度,收费公示率达到100%。推行交费点集中公示制度,有条件的学校同时设立综合价费公示栏,公示学校的所有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
    2.巩固和完善学校的期末结算公示制度,做到学校统一使用的代收费期末集中统一结算公示,分别使用的代收费各自公示。
    3.建立学校的收费公示及代收费的期末结算公示的长效机制。定期、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保证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的跟踪指导,确保教育收费公示持之以恒。
    (四)建立健全教育收费监督服务网络
    1.建立与纠风、教育主管部门定期联合监督行动制度,公布12358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投诉快速处理和查处机制,及时处理教育收费投诉,化解矛盾。
    2.建立教育收费义务监督员制度,向社会和家长公开聘请教育收费义务监督员,充分发挥社会和家长的监督作用。
    (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网络、宣传栏等加强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学校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增强学生和家长的自我维权意识。
    加强价格信息服务。通过物价部门的价格信息网络向社会公开,方便社会监督。
    (六)加强教育收费信息服务。要对现行的教育收费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通过网络、宣传资料等形式,收集并公布各学校(各专业)的收费情况,方便学生和家长了解和查询。
    (七)开展“教育收费公示示范校”和“教育收费诚信示范校”活动,要会同教育部门在各市中小学校中开展“教育收费公示示范校” 和“教育收费诚信示范校”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促进收费公示等教育收费管理制度的落实。
    三、工作步骤
    全省价格服务进学校活动,从2006年9月起,先在深圳、东莞、汕尾开展,之后在其他地方全面实施。深圳、东莞、汕尾市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9月底前)。制订价格服务进学校具体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动员,部署工作开展。
    第二阶段,试点阶段(2006年10月)。在建立与当地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价格工作联系制度的基础上,在深圳抽取一间大学、东莞抽取一间中学、汕尾抽取一间小学作为试点开展相关价格服务工作。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06年11月至2007年3月)。总结试点单位经验,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学校活动。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4月)。在市物价局组织当地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检查验收和总结的基础上,省物价局工作组,对深圳、东莞、汕尾市开展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做好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必须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开展价格服务进学校活动,维护学校、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化解价费矛盾是构建和谐广东的需要,是提升物价部门公众形象的重要举措,是物价部门以服务促管理,以管理促服务,建设服务型机关、争当排头兵的具体行动。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价格服务进学校的内容,稳步推进价格服务进学校活动。
    (二)坚持创新价格服务理念和创新价格服务手段的有效结合。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是“价格服务进万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价格部门加强和改善价格服务工作,创新价格工作的新尝试,必须创新工作方式,坚持把创新服务理念和创新服务手段有效结合起来,树立新的服务理念,深化价格服务手段,做到“三进校园”:即诚信收费的理念要进校园、价格服务的形态要进校园、价格服务的机制要进校园,使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达到“三个到位”:即收费政策及时到位、收费政策透明到位、价格咨询投诉服务到位。建立起一个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和争创“教育收费诚信示范学校”的新机制,构建和谐的教育环境。
    (三)各地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充分发挥教育主管部门和纠风部门的协管作用。通过多方通力合作,加强协作和配合,取得学校的支持,共同把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做好,推动价格服务进学校活动深入开展。
    (四)立足根本,因地制宜,突出亮点,务求实效。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价格服务进校园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必须着眼长远,立足根本,把价格服务同建立长效的收费管理机制有效结合起来。要坚持务实作风,地因地制宜地开展地开展多形式地活动。要以规范中小学代收费、择校费、借读费为重点,完善教育收费“一费制”政策,解决教育收费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免收杂费政策,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尤其是要结合教育收费投诉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和服务。要建立价费服务进学校的长效机制,确保活动成果持久有效。
    (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网络等宣传开展价格服务进学校的意义、活动进程、取得的成效等,扩大影响,树立物价部门的良好形象。
    (六)建立联系制度,加强联系、沟通和信息反馈。每阶段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不断完善价格服务进学校的方案内容,推进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市要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分阶段以书面总结形式报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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