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手机版二维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关于下达2001年烤烟收购价格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5-08-02 00:00:00
字体: [大] [中] [小]

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计委关于下达2001年烤烟收购价格的通知
二00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国烟计[2000]7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深圳市烟草专卖局、物价局(计委):
    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01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计价格[2000]2135号),现就2001年全国烤烟各等级收购价格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烟叶价格政策,按照国家计委和国家烟草专卖局所确定的价格水平执行,不得随意变动和擅自调整价格。
    二、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委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价区划分的政策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三、各烟叶收购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收购,确保烟叶收购等级合格率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执行国家烟叶价格政策和国家定价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烟叶收购正常有序地进行。

2001年烤烟收购价格表

单位:元/50公斤

等级一价区二价区三价区四价区五价区
上等     
C1F917885820755712
C2F805777720663625
C3F693670620570538
C1L840810750690650
C2L727700650600564
B1F710685635585550
B2F587566525484456
B1L568548508468440
B1R587566525484456
H1F613590548505476
X1F554534495456430
中等     
C3L593572530488460
X

相关附件: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