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手机版二维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关于调整部分计划免疫药品价格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5-04-25 00:00:00
字体: [大] [中] [小]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计划免疫药品价格的通知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粤价[2005]80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计划免疫药品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620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有关生产企业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计划免疫药品价格的通知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发改价格〔2005〕6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计委)、物价局:
    根据药品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决定调整卡介苗等部分计划免疫药品的含税出厂价格,现将调整后的价格表印发给你们,请自2005年4月25日起执行。
    附表:4种计划免疫药品含税出厂价格表

序号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单位

含税出厂价(元)

1

皮内注射用卡介苗

冻干粉剂

5人份

0.92

2

麻疹减毒活疫苗

冻干粉剂

3人份

1.09

冻干粉剂

5人份

1.72

3

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

丸剂

1人份

0.25

4

吸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水针

4人份

0.86

相关附件: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