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手机版二维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关于榆林皓海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精制真空井矿盐价格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4-08-10 00:00:00
字体: [大] [中] [小]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榆林皓海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精制真空井矿盐价格问题的通知
二00四年三月五日      发改价格[2004]395号

陕西省物价局:
    你局《关于榆林皓海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精制真空井矿食盐价格的请示》(陕价字〔2004〕9号)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榆林皓海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精制真空井矿盐出厂价格按照《国家计委关于调整食盐价格的通知》(计价管[1996]3 号)规定的价格执行,即含税出厂价格定为每吨404.6元。
    二、考虑到榆林皓海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精制真空井矿盐主要供应省内,批发价格暂由你局按照保持食盐零售价格稳定原则进行核定。今后全国价格调整时我委再统一核定。

相关附件: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