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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费许可证样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2-10-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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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收费许可证样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计办价格[1998]9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
  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8]2084号)的有关规定,经征求部分地方物价部门的意见,我委确定了《收费许可证》正本、副本和《收费许可证申请表》的统一样式(具体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和附件四),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收费许可证样式及说明要求,抓紧证书的印制工作,保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
  附件:一、收费许可证正副本和申请表的说明
     二、收费许可证正本(样式)(略)
     三、收费许可证副本(样式)(略)
     四、收费许可证申请表(略)
附件一:

收费许可证正、副本和申请表的说明

  一、《收费许可证》正本。规格为42厘米×31.5厘米,纸材采用进口157克铜板纸。正本上方是烫金的“收费许可证”字样,其他内容包括:证号、收费单位、单位地址、收费项目、有效日期、制证机关和发证机关等。正本的有关内容由发证机关填写。正本主要用于悬挂和购买票据。
  二、《收费许可证》副本。规格为24厘米×17厘米,由封面、证芯封皮和证芯组成。封面采用泡沫革和烫金字样,宗色,证芯封皮采用350克白板纸,证芯采用进口157克铜板纸。封面印有国徽、收费许可证(副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制的字样;证芯内封皮载明“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和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发布的《收费许可证管理办不》(计价格[1998]2084号)的规定,各级物价主管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非企业组织实施收费的合法凭证”。证芯第1页包括正本证号、副本证号、收费许可证(副本)字样、制证机关、发证机关、发证日期等;第2页至9页包括收费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对象、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发证机关经办人及办理时间、年检记录,收费单位的名称、收费单位负责人姓名、单位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等;第10至12页为年审记录,包括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审验意见,违纪行为及处理意见、审验部门意见和审验日期等。证芯内封底载明“持证须知”。副本有关内容由发证审批机关填写。副本主要用于亮证收费和年审。
  三、《收费许可证申请表》共2张4页。第1页包括收费许可证申请表、申请单位(印章)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制的字样。第2和第3页为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等。第4页为申请单位意见、业务主管家部门意见和发证机关意见等。申请表主要内容由申请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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