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手机版二维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关于调整河南省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2-08-30 00:00:00
字体: [大] [中] [小]

国家计委关于调整河南省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计价格[1999]2381号

河南省物价局、电力局:
  为了适当解决新投产电力项目的还本付息问题,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在整顿电价、取消随电价加收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的基础上,按总体上不增加用户负担的原则,决定适当调整河南省电网电价水平,实行统一销售电价。经商国家经贸委、国家电力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全省统一销售电价,逐步取消省内各地区二级综合加价。考虑1999年影响电价的各项因素后,核定你省统一销售电价水平为每千瓦时0.359元。省内部分地区自建的小水、火电电价高出省网统一销售电价的部分,作为过渡措施,暂在本地区范围内实行二级加价,但要逐步降低加价标准,2000年底以前取消二级加价。在实现城乡同价前,农村到户电价暂由你局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农村电价管理,制止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的通知》(计电[98]39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河南省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和城乡用电同价方案的批复》(计基础[1998]2118号)有关规定核定。
  对实行统一销售电价后电费支出增加较多的用户,电价分3年逐步到位。请你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直接优惠到户、逐年降低优惠幅度的原则制定具体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将有关情况报我委备案。
  二、核定河南省新建成投产的机组上网电价(含税,以下同)分别为:鸭河口电厂每千瓦时0.41元;安阳华祥电力公司每千瓦时0.31元;洛阳双源电厂每千瓦时0.41元。上述电价均为整个经营期电价。
核定南阳普光电力公司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3元,丹河电厂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26元。将葛洲坝水电站上网电价由每千瓦时0.082元提高到0.102元,姚孟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5分钱,三门峡水电站上网电价从每千瓦时0.15元提高到0.165元,丹江口水电站上网电价从每千瓦时0.13元提高到0.142元。
  三、考虑银行利率下调及煤价降低因素,将部分电厂上网电价重新核定为:郑州新力公司每千瓦时0.296元,首阳山电厂一期每千瓦时0.185元,首阳山电厂二期每千瓦时0.385元,开封新力公司每千瓦时0.342元,平顶山电厂3号机每千瓦时0.4元,平顶山电厂4号机每千瓦时0.289元,平顶山电厂5号机每千瓦时0.297元,开封余容电厂每千瓦时0.275元,豫新电厂每千瓦时0.28元,华懋电厂每千瓦时0.294元,发祥登封电厂每千瓦时0.304元,发祥五龙电厂每千瓦时0.334元,三门峡水电厂6、7号机每千瓦时0.28元,三门峡火电厂每千瓦时0.328元,濮阳电厂每千瓦时0.352元。
  以外商投资为主的焦作万方电厂上网电价暂降为每千瓦时0.375元。如因电价原因,1999年度该电厂实现利润高于或低于合同约定的水平,可通过相应调整个该厂2000年上网电价解决。具体待年终结算后,由河南省物价局提出意见报我委另行核定。
  四、为了解决上述电价调整的影响和电网新投产项目投资的还本付息的影响,将河南省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3分钱,其中用于解决电网新投产项目投资还本付息0.96分钱(含农网投资还本付息加价0.29分钱)。各类用户具体价格水平见附表。
  大工业用户的基本电费的计费方式(按变压器容量或按最大需量),在不影响电网安全经济运行的前提下,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后,由用户自行选择,但在1年之内应保持不变。
五、为增加电价透明度,将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列入销售电价。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现行征收标准和征收及使用办法不变。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征收标准为大工业用电和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商业用电每千瓦时1分钱,居民生活和非居民照明用电每千瓦时1.5分钱。上述三项基金和收费项目已含在本文所附电价表中,由电力企业收取后专户存储,不得在价外另行收取。
  六、为减轻大工业企业特别是国有重点高耗电企业的电费负担,决定实行以下电价优惠措施:
  (一)对生产能力在4万吨及以上的铁合金和3万吨及以上的氯碱企业生产用电,在本文所附电价表中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电价标准的基础上,各电压等级的电度电价每千瓦时分别降低2分钱。
  (二)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到年生产规模5万吨以上的电解铝企业生产用电的电价优待措施按我委计价格[1999]97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为开拓电力市场,扩大电力销售,减轻工业用户电费负担,供电企业可以对大工业用户在不扩大规模的情况下的新增用电量实行电价优惠,但优惠幅度不超过10%。具体措施由供用电双方协商确定。
  七、以上电价自2000年1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其中焦作万方电厂供焦作铝厂电量的电价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1997年国家计委、原电力部印发的《河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计价管[1997]449号)同时废止。
  八、请按照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电价调整方案的顺利出台。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附表:

河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电价类别 电 度 电 价 基本电价
不满1千伏 1--10千伏 35--110千伏 110千伏 220千伏及以上 最大需量(元/千瓦/月) 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
居民生活电价 0.41 0.371          
非居民照明电价 0.488 0.441          
商业电价 0.65 0.58          
非、普通工业电价 0.479 0.466 0.457        
大工业电价   0.373 0.364 0.355 0.346 21 15

相关附件: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