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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免私人非营运小汽车收费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2-08-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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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减免私人非营运小汽车收费问题的通知
二000年三月二日     深价[2000]35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物价分局、市公安局、市运输局:
    现将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0]3号《关于减免私人非营运小汽车收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私人非营运小汽车新车入户检测费,国产车全免,进口车按每车125元一次收取;车辆安全性能检测费,整车由原每辆125元减为50元,单项检测按深物价[1997]132号《关于调整机动车安全检测收费标准的批复》中小车部分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各检测站(点)应按规定到我局申请变更《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严格按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 其余涉及取消、降低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单位,应于三月十日前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的变更和注销手续,并填写《调降收费金额统计表》或《取消收费金额统计表》报市物价局价格管理处。
    资料报送地址:市桂园路红围一巷一号,邮政编码:5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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