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手机版二维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关于调整我省移动电话部分资费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2-08-12 00:00:00
字体: [大] [中] [小]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移动电话部分资费的通知
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粤价[2000]203号

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联通广东分公司:
    为进一步拓展移动电话市场,促进我省通讯事业发展,为今后电信市场的变化作前期准备。经报国家计委备案,决定从2000年9月1日起调整我省移动电话部分资费,具体通知如下:
    一、入网费。全省按照经济状况划分为三类地区(详见附表),一、二、三类地区的入网费标准分别为500元、370元、430元。
    二、SIM卡费由原每张120元调整为每张100元(含SIM卡重购)。
    三、移动电话可充值卡业务本地通话费调整为每分钟0.6元(含作主叫、被叫)。其余业务收费标准仍按我局粤价[2000]32号文规定。
    四、中国联通广东分公司入网费、SIM卡费按上述标准下浮20%以内标准自定;移动电话可充值卡业务本地通话费按照信清[2000]6号文规定,在每分钟0.6元的基础上,下浮不超过10%。
各移动通信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移动电话收费管理规定,严禁各种变相恶性竞争行为。
    附:

移动电话资费地区分类表

地区类别 市、县名单 备 注
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东莞、顺德 不包括所属县(县级市)
从化、龙门、新丰、佛岗、饶平、南澳、揭西、阳春、曲江、仁化、乳源、南雄、始兴、乐昌、连州、连山、连南、阳山、英德、翁源、高州、信宜、兴宁、梅县、五华、大埔、丰顺、平远、蕉岭、惠东、河源、龙川、紫金、连平、和平、广宁、怀集、德庆、郁南、罗定、云浮、封开、新兴、普宁、陆河、海丰、高要、清新、潮安、东源、云安  
一、二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市县  

相关附件: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