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质量认证人员考核、注册和培训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九九八年四月七日 计价费〔1998〕581号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1997年3月,我委制定了质量认证人员考核、注册和培训试行收费标准。从执行情况看,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个别收费标准显得偏高。根据“收支相抵,略有节余”的原则,经研究,我们对试行收费标准进行了重新核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注册、培训费标准为:
(一)考核费:笔试考核每人80元(含培训证书费),面试考核每人500元(不包括实习审核员)。
(二)注册费:申请费每人50元,资格审核费每人200元,换证审定费每人100元,年度确认费每人100元。
(三)培训费:国内培训每人1800元(企业内部审核员培训每人1000元);中外合作培训每人5500元。
二、取消注册机构每年向培训机构收取的业务管理费。
三、外籍人员申请参加我国的考核、注册和培训时,如需进行翻译的,须另交翻译费。翻译费按实际支出收取。
四、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机构和培训机构应建立内部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1998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后,上述收费标准由我委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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