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手机版二维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关于下达中化公司1997年执行国别政策进口化肥调拨价格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2-08-07 00:00:00
字体: [大] [中] [小]

国家计委工农产品价格管理司关于下达中化公司1997年
执行国别政策进口化肥调拨价格的通知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四日   计司价管函〔1997〕99号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化肥流通体制的有关精神,现核定下达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公司)1997年执行国别政策进口化肥的调拨价格,磷酸二铵(合同号为97XBIMJ777U863MA)每吨2090元,氯化钾(合同号为97XBIMJ777A124IL)每吨1102元。上述价格为带包装价格,交货地点为港口码头。调拨价格具体包括:折人民币到岸价、保险费、报关手续费、银行手续费、关税、商检费、合理损耗、散装化肥灌包费、中化公司调拨手续费。

相关附件: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