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手机版二维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报纸零售价格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01-11-09 00:00:00
字体: [大] [中] [小]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粤价[2001]265号

羊城晚报社、广州日报社:
    关于要求调整2002年报纸零售价格的申请报告收悉。鉴于各报社为了进一步满足广大读者日益增长的对新闻和各种信息的需求,提高了报纸的可读性和信息量,并加大了对生产设备的投入,运营成本上升。为了增强报社的发展后劲,有利于再创广东报业新优势。经研究,同意从2002年1月1日起,《羊城晚报》和《广州日报》每份零售价格由0.90元均调整为1.00元(不论每日增出多少版,均不另加价)。
    以上报社必须在翌年3月将上年度《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报送我局价格管理处备案。

相关附件: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