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收费管理问题

所属分类:定价与收费回复时间:2016-10-17 09:03:00

答:

  根据管辖规定,省一级价格主管部门对中央、军队、武警、省属驻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定价及管理;市一级价格主管部门对市级及以下级别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定价及管理。

  如发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行为等违反了物价部门的规定,请明确涉及的具体项目、收费时间范围等具体信息或提供相关票据等证据材料,登录12358全国网上价格举报系统(http://12358.ndrc.gov.cn/)进行投诉举报,或拨打当地12358电话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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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回复内容,仅作为咨询服务意见,不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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