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及过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作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农业农村部十分重视此项工作,2018年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8年〕4号),要求各省制定实施方案。为了落实农业农村部工作要求,指导我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经过深入调研和多次讨论,结合我省实际,组织起草了《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并吸纳了省直有关单位及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意见,形成了本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工作要求,包括明确登记赋码管理部门、严格登记赋码对象、规范登记赋码事项、按期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换证赋码等四个方面。
第二部分是业务流程,包括登记赋码、换证赋码、变更登记、证书补打、注销登记等五个方面。
第三部分是组织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规范管理、加大保障力度等三个方面。
相关链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