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加强兽药产品质量监管,不断提高兽药质量,维护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我厅制定了《2024年广东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了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现将上半年结果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检总体情况
2024年上半年我省对159家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226批次兽药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检,经检验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按产品来源分,生产环节抽检28批次,经营环节抽检178批次,使用环节抽检20批次。按产品类型分,化学药品类产品107批次,抗生素类产品78批次,中药类产品41批次。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监督抽检工作。各地要按照《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645号)和《2024年广东省兽药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抽样、送样、检验等工作。在抽样的同时,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调查处理。
(二)强化兽药生产经营监管。各地要加大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兽药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提高兽药产品追溯率,切实提升我省兽药质量安全水平。
(三)规范畜禽养殖用药。监督指导养殖场户完善养殖档案、诊疗记录和用药记录等,通过合法正规渠道购买兽药产品,落实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和休药期制度等,减少抗菌药使用,切实维护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人体健康。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