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办法》(粤农农规〔2020〕11号)有关规定,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经各地申报推荐、第三方评审、实地抽查复核、征求省有关单位意见等程序,本年度新认定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213家。截至目前,全省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共1508家(含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87家)。
经省政府同意,现公布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附后)。原已认定挂牌的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不在这次公布名单中的,自然丧失“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称号。
各地级以上市、省有关单位要进一步优化指导服务、强化政策扶持,加大各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力度,着力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农业龙头企业梯次联动发展格局,引导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领军作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附件: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25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