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农函〔2024〕140 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委)、自然资源局、林业主管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粤自然资规字〔2022〕1号,下称《意见》),为做好2024年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入库申报和2023年入库项目调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24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
请各地市结合实施“百千万工程”,认真谋划推荐一批产业基础实、补齐乡村产业发展短板且符合《意见》要求的项目,具体申报办法按《广东省2024年度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用地项目入库申报指南》(附件1)执行。
二、调度2023年已入库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请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广东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重点项目库名单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725号)对入库项目进行核实,填报进展情况,会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对未供地的项目是否保留入库提出意见并报地市农业农村部门,地市农业农村部门会自然资源部门汇总审核后出具意见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相关要求
请各地市农业农村部门于2024年3月25日前将2024年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贰份)和《调度2023年广东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重点项目库信息表》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电子材料发送至nynct-xccyfzc@gd.gov.cn。
联系人:雷放,联系电话:020-37288354。
附件:1.广东省2024年度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用地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2.调度2023年广东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重点项目库信息表(模板)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林业局
2024年2月20日